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能源局报来《关于申请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请示》(川财投[2013]151号),申请2012年度威201、威201-h1、威201-h3、宁201-h1等四口井页岩气开发利用国家财政补贴资金408万元。根据财政部、国家能源局《关于出台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通知》(财建[2012]847号)要求,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期1周(11月14日至11月20日)。对补贴资金申请如有意见,请向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反映。 联系人:王晓伟 电 话:010-88653393 13810901696 邮 箱:wangxw@ndrc.gov.cn 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 编:100824 附 件: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申请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请示(川财投[2013]151号)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一: 附件二: 附件三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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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能源局申请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有关情况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3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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